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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7年台上字第777號|請求確認債權存在事件|民國 87 年 04 月 09 日|最高法院民事裁判

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八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七七七號 上 訴 人 瑩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戴銘輝 被 上訴 人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總廠北港糖廠 法定代理人 王東士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存在事件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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